省级各部门建立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在6月底前发布;各市建立一张综合性目录清单,12月15日前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各市建立健全目录清单制度。各市要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目录清单。鼓励各市建立一张综合性目录清单,涵盖市所有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部收费项目,或参照省级层面做法,分部门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要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