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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招生政策:这类对象中考可优先录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09:30:00    

为深入贯彻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形成优秀学生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参赛良性机制,不断提升我市学生竞技体育水平,保障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升学通道,根据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优秀学生运动员升学录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教体发〔2024〕25号),2025年优秀体育学生运动员(不包含足球项目)升学(初升高)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适应对象

(一)一类对象


国家一级及以上称号的运动员。


(二)二类对象


1.代表贵州省、遵义市参加全国或国际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并获得单项前八名或集体前六名的运动员;


2.参加省运会获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


3.参加贵州省青少年锦标赛、省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前二名的运动员,获省学生运动会集体项目以及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篮球、排球比赛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


4.参加遵义市运动会、中小学生(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单项获第一名或打破赛会纪录的运动员,集体项目获第一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三类对象


1.代表贵州省、遵义市参加全国或国际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运动员;


2.参加省运会获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3.参加贵州省青少年锦标赛、省学生运动会获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获省学生运动会集体项目以及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篮球、排球比赛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


4.参加遵义市运动会、中小学生(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单项获前二名的运动员,集体项目获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


以上条件均须运动员在初中学段取得方可有效。

二、申报流程


(一)“一类应届生对象”学生家长须向对应体育项目的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学校报县(市、区)教体局初审后,再报至市教体局审核。


(二)“二类应届生对象”及“三类应届生对象”学生家长向对应体育项目的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员基地学校(不含一类示范高中)、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市体育高中申请,学校根据自主招生计划研究同意后报县(市、区)教体局初审,再报市教体局审核。

三、录取办法


(一)“一类对象”学生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可不参考中考文化成绩,由所申报普通高中高水平基地学校不占招生计划优先录取。


(二)“二类对象” 学生申报具备普通高中高水平基地学校、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市体育高中资格的二类示范高中及三类示范高中时,若中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降分标准,将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且较“三类对象”学生享有优先录取权。


(三)“三类对象”学生申报普通高中高水平基地学校、省级特色示范高中、市体育高中,按照中考文化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本规则解释权归遵义市教育体育局。


来源:遵义教育

编辑:王芮涵